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
经自治区党委研究,决定对以下2名拟任用干部进行公示。
一、公示名单
白 颢,男,汉族,1964年2月出生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现任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成员,市总工会主席,拟任乌兰察布市委常委;
冀 宏,男,汉族,1979年3月出生,中共党员,在职研究生学历,现任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,拟提名为旗县市区长人选。
二、公示时间
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从2018年7月11日至7月17日。
三、受理方式
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。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。
受理举报办公室:内蒙古党政机关办公楼401房间
乌兰察布市党政大楼916房间
受理时间:上午8:30—12:00
下午14:30—17:30
受理电话:(0471)12380;(0474)12380
特此公告
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
2018年7月10日